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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對大選資金應具有驗證和實踐的意志

[社論]對大選資金應具有驗證和實踐的意志

Posted July. 21, 200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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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武鉉總統昨天提出應把對去年的大選資金的調查與驗證交給調查機關的建議,可以說要比15日通過總統秘書室室長文喜相提出朝野同時公佈大選資金的建議前進了一步。

但這裏同樣不乏可能引起誤解與懷疑之處。更有首先得到的確定的課題和解決的問題。

首先,儘管是通過文室長提出的方案,卻一直在猶豫不決,直至盧總統提出第二方案之後才做出“公開一部分”表態的民主黨的消極姿態本身就是問題。也正因爲如此,對盧總統所提出的方案的效果以及民主黨的實踐意志,提出各種懷疑也就不足爲怪。把此舉看作是爲從Good Morning City 風波擺脫出來的一種手段的政界一些人的看法也與此不無關聯。

也有懷疑認爲,執政黨可能以在野黨對盧總統的朝野同時公開大選資金要求,不回應爲由,回避誠實的公開,而這種懷疑同樣源於上述原因。事實上,儘管誰應先公開的問題不應成爲爭論的物件,但執政黨先公開才是正常的順序。

儘管民主黨表明了只公開組建選對委以後的資金,但如果想使盧總統所提出的方案具備說服力,就應對他被確定爲民主黨大選候選人之後開始的所有與選舉相關的資金,進行立即而全面的公開。如果在其過程中曾出現過有悖法律的地方,就應在國民面前負荊請罪的同時確立清算舊整治的改革意志。這些都是應在調查機關的驗證及對在野黨提出公開大選資金要求之前進行的先行課題。

對於是否對成爲慣行的腐敗進行處罰或免責的爭論,也要通過社會公開的討論過程得出確實的結論。否則矛盾所形成的後遺症會後患無窮。與此同時,還應爲大選提供贊助的企業徹底消除疑慮。在經濟本來就陷入困境的時刻,把企業牽進政界的政治糾紛之中的做法無疑是不可取的。對於大選資金問題要通過政界的實踐與決斷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