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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野蠻的社會

Posted July. 25, 200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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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而站到法庭上的金槿泰議員恐怕回想起了1985年9月在南營洞審問室被綁在“七星板”上受到電刑和水刑時的情景。當時,在實施拷問的過程中,拷問者竟互相談論著自己女兒的婚事和兒子的大學考試等,從他們冷酷的態度中,金槿泰分明看到了制度化的兩張野蠻的嘴臉。在實施集體暴行後,還強行要他“光著身子在地上爬,哀求饒命”。在他們面前,金槿泰感到失去了作爲人最基本的自尊心,而這種野蠻和卑鄙的行徑,令他感到了切齒之恨。他在監獄日記中寫道:“在‘南營洞’的日子裏,我失去了對他人的信賴。”

▷18年前,曾經暴露權力野蠻性的金槿泰這次在法庭上再次揭露了我國社會的野蠻性。他認爲,堅持原則和信念會被壓迫,而抱著夢想與理想則會成爲別人的笑柄。他說,只要這種野蠻性得不到根除,他不會要求法庭從輕發落。他的最後陳述令人聯想起蘇格拉底的最後辯論。蘇格拉底當年曾經強烈批評了支配階層的虛僞,並稱:“我不會用眼淚呼籲你們的慈悲。”公判結束之後,金槿泰與他的支持者們手握手高呼“加油”的情景也令人想起了大衛畫中的在飲下毒酒之前與弟子們手指天空的蘇格拉底。

▷如今,我們無法確定蘇格拉底是否曾經說過“惡法也是法”的話。蘇格拉底對勸他逃獄的弟子們說:“如果判決都無效力,國家還能生存?”從這一點看,蘇格拉底至少心存這樣的想法。通常,個人通過禮節抹去野蠻性,而國家通過法律秩序回避野蠻性。但有違正義或過分殘酷的法律反而會使個人和社會變得更加野蠻。這就是惡法。

▷可以說,對金槿泰適用的《政治資金法》充其量只不過是非現實性的法律,而絕非惡法。明知很難徹底遵守卻仍制定這樣的法律的主體就是金槿泰所處的政治界。這樣說來,金槿泰所揭露的我國社會的野蠻性之源泉正是制定欺瞞國民的法律的政治界。同時,金槿泰本人也承認了違反法律的事實。對此,盧武鉉總統說:“成了笑柄。”這句話表面上看來是諷刺了金槿泰,但實際上在前後矛盾的《政治資金法》面前,真正成爲笑柄的不正是我們的國民嗎?

評論員 林采正 ccl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