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在蝟島建立核電廠廢棄物管理設施的蝟島居民的決定,爲成功實施徘徊20年之久的國策事業的打下了堅實的根基,在這一點上應得到全國民的讚揚。政府決定推進對蝟島居民實施現金補償的方案,也是對於他們的勇氣和犧牲精神的代價。他們允許建設所有地方都拒絕的“厭惡設施”,因此應承認給予適當現金補償的必要性。
然而,在歷史上,從未有過對國策事業做出現金補償的先例,因此其後遺症值得擔憂。因爲這很有可能成爲不良先例,而其後的NIMBY(對本地發展持反對態度的)設施建設將需要鉅額補償費用,且更加難於說服居民。同時,還有可能激發無現金補償的扶安郡居民的不平等心理,而使示威局勢進一步惡化。
韓國水力原子能(株)的過失非同一般,因爲該企業的宣傳發出了似乎把3000億韓元的特別支援金全部兌現給居民的資訊,因此使居民持有過分的期待心理。這種情況,著實令人懷疑政府是否有能力給予使居民滿意的現金補償?蝟島現有670戶1400多名居民生活,因此其補償額規模將不會太大,但若考慮以後的國策事業,應明確補償標準與原則。
無論如何應規定誰都能接受的現金補償名義。如果補償名義模糊不清,那麽以後在建設核設施垃圾處理場等“厭惡設施”時,就會與當地居民發生摩擦。
應盡可能地減少現金補償,並擴大地區開發事業、居民子女獎學金支援、韓電相關設施就業機會等間接支援。在選定設立地區後,還應把此前的物件排除在補償物件以外,以防出現投機性要求補償的現象。
與大部分居民同意設立的蝟島相反,扶安郡的反對設立動向尚在持續著。扶安郡居民正因核電站廢物管理設施,十分擔心遊客減少。政府對於扶安郡居民也應以透明的公開信息方式,消除不安心理,並拿出旅遊開發事業等支援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