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決定推行對在調查企業時使用的金融交易資訊要求權(賬戶調查權)的限期延長5年的方案。
但,因爲企業界宣佈“全力鬥爭”,進行強硬的反對,所以此事可能會成爲政府和企業之間新的矛盾因素。
19日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確定以賬戶調查權限期延長和禁止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之間的出資行爲爲主要內容的《公平交易法修訂案》,並在20日預告立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儘管推進了把現行法律中明年2月到期的永久保留賬戶調查權相關內容納入《公平交易法修訂案》的方案,但是與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的過程中遭到財政經濟部等部門的反對,只好做出讓步最終就‘延長5年’達成了協定。
公平委委員長姜哲圭表示:“因爲不合理內部交易的87%是通過金融機關進行的,所以賬戶調查權絕對是必要的。”還表示:“已經和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官金振杓等人通過協商得出把期限延長5年的結論。”
對此,全國經濟人聯合會副會長玄明官在全經聯會館舉行記者招待會並強烈反對說,“因爲賬戶調查權是在外匯危機的特殊情況下限時制定的制度,所以爲了阻止期限的延長,企業界會進行全力的鬥爭”。
另一方面,公平委在此次《公平交易法修訂案》中提出了控公司負債比率的補充時間延長2年等爲內容的推進股份公司發展對策,但決定全面禁止現行法律中所允許的子公司之間的投資。
還把對串通壟斷行爲的處罰金定在比現在高出幾倍的“銷售額的10%或者最高額爲20億韓元”。
此外,把通過獲得股份進行的企業合併的時間從事後改爲事前,並決定爲了保護消費者,即使是在公平委對企業的不公平行爲下達改正命令之前,個人也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訴訟。
此次修訂案中不包括備受關注的出資總額限制制度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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