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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每周五天工作制工資是訓示性規定”

“保全每周五天工作制工資是訓示性規定”

Posted September. 01, 2003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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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國務總理高健表示:“‘不能因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而減少實際工資’這一勞動基準法附則是訓示性規定。”

 

當日,高建在發表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的對國民講話後,回答記者提出的“這一規定是強制性的還是原則性的”問題時,做出了上述回答。

 

接著高建在回答“如果實際發生了勞動者工資降低的事,是否會根據原則性規定進行行政指導?”的提問時稱:“維持原有工資標準,根據改變的勞動基準法改善新的休假制度,這些才是行政指導的物件。”

 

但是,法律調整機構卻對政府所做的“是不具有強制性的原則性訓示規定”這一解釋不滿,進行了反駁,因此預計對此問題的爭論還將持續下去。

 

當日,勞動部做爲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的後續對策,提出了今年下半年勞動者在接受培訓時,擴大支援金領取物件(現在爲50歲以上和不足50人的企業→40歲以上和不足150人的企業),以每人100萬韓元爲限予以支助△將不足50人的小企業的培訓費支助限額從每家企業150萬韓元增加到250萬韓元△將職業訓練電視節目集中編排在周末等方案。

 

勞動部還決定對提早縮短工作時間的中小企業,在再雇傭勞動者時,支助人工費和諮詢及教育培訓費,並計劃在明年預算和雇傭保險基金中體現472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