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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清州地檢不能只調查偷拍事件

Posted September. 05, 2003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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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清州K夜總會業主李元浩事件有錯綜複雜的背景,但其核心是李某涉請求對調查予以關照,而偷拍事件只能算是表面現象。清州地檢昨天對主導偷拍事件的前檢察官金度勳以損害名譽和個人腐敗罪進行起訴。但是對李某的請求對調查予以關照的疑惑並沒有什麽進展,因此難逃避重就輕之嫌。

當然,既然金度勳香揭發檢察機關內部的權力腐敗,就首先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爲。但是,這與事件的核心是完全不同的問題。清州地檢除了對金度勳涉嫌從有關人那裏收受2000萬韓元外,還對以關照處理詐騙貸款案爲條件,要求1億韓元的事件進行起訴,留給人的印象是,對於把矛頭指向檢察機關的金度勳進行異乎尋常的徹底調查。對前總統第一附屬室長梁吉承的事件和從金度勳事件引出的是否提供總統選舉資金的事件並沒有任何表態。

據悉,在對李某的家進行搜查的過程中發現了以總統候選人盧武鉉和民主黨代表韓和甲的名義寫的感謝信和李某與盧武鉉總統的合影(照相時間不明)。當然僅憑感謝信和照片就斷定,爲了掩蓋李某的事情,總統當選人和民主黨在幕後操縱還爲時過早。

但是在清州地檢的調查中,李某的手已經多次伸向政界和檢察機關內部,如果民主黨是爲了總統選舉資金而給李某寫了感謝信,就應該查明總統選舉資金總數和合法性,對梁吉承2次訪問清州時的款待和感謝信之間的聯繫也應該調查清楚。

檢察機關部不應只把精力放在偷拍事件,而“疏忽”對李某請求關照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