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起,在漢城、京畿果川市和首都地區5個新城市(盆唐、一山、坪村、山本、中洞)居住的只有1所住宅的住戶若想免繳轉讓所得稅,則至少要擁有3年以上,並至少居住2年以上。目前的免稅條件是只要擁有3年以上就可以。
另外,從5日起,正在被指定爲投機過熱地區的漢城等地區建設的再建公寓的小型住宅義務供應比率將從目前的20%大幅增加到60%。
同時,從8日起將對今年1~7月在漢城江南地區購買房地産的人員中有投機嫌疑的448人進行資金出處調查。
財政經濟部和建設交通部、國稅廳於5日公佈了以上述內容爲主的“住宅價格穩定對策”。
在此項對策中,財經部將1戶1住宅者的轉讓稅免除條件從將於10月1日起實行的“擁有3年以上,居住1年以上”,進一步強化爲“居住2年以上”,並從明年1月1日起實行。
強化免稅條件的地區爲漢城和果川市及首都地區的5個新城市,其餘地區仍實行目前的優惠條件,只要擁有3年以上就免稅。爲此,財經部將於本月內修改所得稅法實行條例。
建交部將再建公寓必須確保的85㎡(25.7坪、實用面積標準)以下小型公寓的供應比率從目前的20%增加爲60%。
此項措施對從5日起在首都地區限制過密區域申請事業計劃許可的20戶以上再建公寓均適用。
同時,從明年初起,在漢城等投機過熱地區進行的再建公寓獲得組合設立許可後,就不允許再進行組合員資格買賣。
而對已獲得組合設立許可的地區,計劃只允許買賣1次。
爲此建設部計劃至年末修訂《城市及居住環境改善法》。
預計此項措施的適用物件爲目前在首都地區進行再建的264625戶公寓中已申請組合設立許可的91768戶(35%)左右。
另外,國稅廳將從8日起對今年1-7月在漢城江南、瑞草、松坡、江東區等江南地區購買再建公寓及商住複合公寓者中的448名資金出處不明逃稅嫌疑人進行稅務調查。
另外,還將對江南地區公寓分配權和實際交易價、課稅物件公寓的實際交易狀況等進行調查。
據悉,爲此正在嚴密分析去年2月至今年5月在江南地區交易的再建住宅及一般公寓分配權中附有4000萬韓元以上傭金的50個公寓區的1708名分配權倒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