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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感到羞愧的律師

Posted October. 28, 2003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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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33年法官工作的朴佑東律師(69歲)繼《從審判室到法庭》這一以當審判員時的故事爲題材的隨筆集後,近期又推出了名爲《律師室內外》的散文集。也許是因爲“法官用判決來說話”這一法諺,人們很難找到描述法官的苦惱、悔恨及司法部內部故事的書。因此,樸佑東的書更具有寶貴的價值。在《律師室內外》裏描述了離開司法部大法官從事律師工作的過程中經歷到的“賄賂的誘惑”,令人特感興趣。

▽ 在這本書中,樸佑東寫道:“往往有一些當事人會試探性地提出支付與審判員的交際費。我常會遇到一些想儘量降低律師費,但卻不吝嗇交際費的當事人。”看上去不像太富裕的農村人委託樸佑東提起抗訴時也表示願以300萬韓元讓他和大法官“交涉”。樸佑東說,雖然此事已在大法院被判爲駁回上訴,但有一段時間眼前總會浮現老人失意的樣子,對沒有接受他所提出的“不用擔心經費”的提議感到很內疚。據他所寫,越是下級審理的刑事案件,這種願意提供交際費的人就越多。

▽ 曾經聽到一位大法官出身的另一名元老律師主張說:“反對任用有經驗的律師當法官的法律界一元化傳統。” 法律界一元化是在野法律界人士的夙願,也是即將成立的司法改革委員會的核心議題。但這位元老律師說,退出大法院在律師行業走動後,很後悔曾在法官時代贊成過法律界一元化的舉動。在律師行業裏事件被擱置、雇用仲介等不正當的行爲無處不在,而按規定交稅的律師又能有幾個?他感歎道,如果這樣的律師當審判員,還能治誰的罪。

▽ 雖然也有像樸佑東那樣拒絕委託人提供交際費提議的律師,但有的律師卻主動先提出要求。在檢察院揭發的律師當中就有“需要給調查組送禮”而收取1億韓元的律師。作爲法律界三大環的一員,檢察機關要想調查法律界的不正當行爲會有很多困難,但就算是爲了所有律師的名譽,也一定要查出涉嫌不正當行爲的律師。當然,對於連慣犯都要當成顧客的律師,指望他能像法官那樣具有高度的道德性似乎有些要求過高,但我們絕不能將“不正當的律師”尊稱爲法律界人士。

評論員 黃鎬澤 ht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