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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畢業大學進行打分,“就業差異”依舊

Posted October. 30, 200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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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國家人權委員會公開了國內4大企業之一的A公司在招聘新職員時,按所畢業的大學給予不同審核分數的“2003年度新聘職員書面材料選拔內部審核標準”。該標準是人權委當日在漢城中區乙支路人權委學習之家召開的“爲改善進入公司時學歷差異的研討會”會議中公開的。

據該標準中規定,出身大學所占基本分數比重在整個審核標準中最大,占35%,按所畢業的大學的不同有很大的差別等級,暴露出大企業共同發表的“不搞學歷差異”不過是擺設而已。大企業按所畢業大學進行審核一事,被以赤裸裸的資料形式公開還是第一次。

▽按所畢業大學進行差別對待的實際內幕=A公司在最近進行的招聘新職員書面材料選拔中將100分滿分細分爲,所畢業大學35分、大學成績30分、語學30分、年齡5分。

根據不同的大學進行打分,漢城大學、高麗大學、延世大學、韓國科學技術院(KAIST)、浦項大學等名牌大學畢業者爲100分,漢陽大學、成均館大學、西江大學、慶北大學等爲90分,慶熙大學、弘益大學等爲80分,此外對其他漢城及地方大學規定了50~70分。

另外,對地方分校所打分數要比本校少,而對“仁荷大學工大”這樣的特殊單科大學給出了相對高的分數。

▽此外的差別=以“1976年以後出生的男性大學畢業者”爲物件進行招聘的A公司,還將年齡也作爲了差別對待的一項。對小一歲的1977年出生者的年齡打了滿分10分,但對1976年出生者卻只給了5分。

並且其中還有“夜大畢業者除外”的不利條款,即使是1976年前出生者,只要是“優秀大學”畢業生,將應聘年齡放寬到了29周歲(1974年生)。

按該標準,滿27周歲(1976年出生)的應聘者,即使得了4.0滿分(A)的學分,托業成績也是990分滿分,但只要是地方的“其他大學”畢業,就只能得到82.5分,而如果是26周歲(1977年出生)的名牌大學畢業者,即使只得到2.0(D)的學分,托業成績只有700分,也會得到84分。

也就是說,其他大學畢業者不論專業學分和語學成績有多麽優秀,也不可能超過名牌大學畢業者。

▽相關人員的反應=大部分大企業的人事負責人稱:“只是‘優待有貢獻者’大部分爲名牌大學者,並沒有正式的‘學歷差異’。”並表現出“即使有這種被名門化了的規定,除了直接聘用職員的實際招聘人員知道,其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

‘沒有學歷派別差異的社會’代表洪熏稱:“爲了選拔公司所需的人才,考察專業、學分是可以理解的,但對大學進行區別對待,排擠非名牌大學學生的做法是剝奪他們的機會的行爲。”

延世大學社會系教授金皓起稱:“將大學分成集團,公開進行區別對待是明顯的歧視。”同時稱:“但是從實際情況看,不能否認各大學的畢業生確實存在能力上的差異,因此應研究如何合理的反映出這一實際情況。”

人權委差別調查2科科長徐永鎬稱:“據我所知,不少國內大企業都在實行著與此類似的內部標準。”同時公佈:“打算積極勸告企業人事負責人,今後不要將標準定位在同能力無關的學歷差別上,至少不要變成被名牌化了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