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武鉉總統否決了親信不正之風特檢法案,並向國會提出了重新審議要求,對此我們深感遺憾。我們通過本報多次主張既然這一法案以超過作爲重新審議條件的三分之二以上現任議員在國會表決通過,就理應採納。這是因爲擔心行使否決權會引發朝野間的極端對峙和國政混亂。但是盧武鉉總統卻選擇了否決。這是極其錯誤的選擇。
盧武鉉總統解釋了不得不否決的諸多理由。也就是說,否決權是憲法賦予總統的固有許可權,而且在正在進行調查期間,引進特檢,這無異於侵犯檢察廳的公訴權,進而違背三權分立原則。其中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作爲一個國家的總統首先應該想到行使否決權可能帶來的國政混亂。
大國家党是院內議員席位過半數的第一大在野黨。如果大國家黨拒絕參加國會會議,則因表決議員人數不足而不能審議包括新年預算案在內的任何議案。國政、民生也只能停滯不前。對於明知這種情況的總統以“無所謂”的姿態去對抗的做法只能看作“傲慢政治”。盧武鉉總統曾表示,大國家黨動輒表示將進行彈劾,“威脅”了自己。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對總統也要成爲針鋒相對物件的局面視而不見。
如果檢察廳的調查結束後另行出臺特檢方案的說法,也令人難以接受。因爲其前提就是檢察廳的調查有可能不夠嚴肅公正。如果檢察廳的調查不公正,則擁有人事權的總統首先難逃其責,憑什麽總統可以重新出臺特檢法案?與其如此,倒不如現在採納在野黨的特檢法案更爲合情合理。
曾表示如果政界達成協定,則將採納特檢法案的正是總統本人。也就是說,既然說出了這樣的話,在廣義上就應該接受國會的要求。使國民陷入不安的行爲無論其理由如何冠冕堂皇,也不可能成爲正當的理由。總統應該搞“大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