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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千萬別再打了”

Posted November. 26, 2003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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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刺蝟也認爲自己的孩子是柔軟的。不管是懷裏的孩子還是長大成人的孩子都一樣。如果在俊俏的臉龐哪怕有一點傷痕,母親都會很心疼,“爲什麽那麽不小心”,雖然嘴上指責,但生怕留下什麽傷痕,給孩子上藥,並給孩子做好吃的來安慰。但是,如果孩子什麽錯誤也沒犯就被鐵棒毒打,臉上縫了幾十針又會怎樣呢?被打得沒了牙,連飯都不能吃,挨餓又會如何?面對自己傾注全部愛心養育的孩子所受到的虐待,異常憤怒的母親一定會立刻拿著粥碗去尋找孩子。

△警察醫院的一位醫生在網上寫的一段話會讓天下所有父母感到心情沈重。這個醫生在“廢除核廢棄場泛扶安軍民對策委員會”的網站上寫到“千萬別打武警和義務巡警的臉”。這段話讓把自己的兒子送到軍隊的母親們連早飯都吃不下,網民的反應是扶安居民所受的傷害更大,也有人說“真正應該收拾是那些政客,但卻讓農民和武警,義務巡警受到傷害”。正如這位元醫生寫的這段文字中所揭示的那樣,大部分武警和義務警確實是示威隊的兒子、孫子、外甥輩份的年輕人。示威隊用鐵棒打的既是去軍隊服役的我們兒子們的臉,也是這個國家法律和秩序的臉。

△並非不明白反對核廢棄場的扶安居民的主張。進行示威就容易引起憤怒和矛盾,群衆心理的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破壞欲。在他們看來,手舉盾牌的20歲左右的年輕武警和義務警察很有可能就是非常堅固的,必須要打倒的公共權力。如果兩夥人都放下鐵棒和盾牌對話,就根本不必使用暴力。

△暴力引發暴力。誰最先動手,誰打得最狠已經不重要了,每個人都會說自己受到嚴重傷害。暴力成爲憎惡和復仇心的根源,進而成爲攻擊性行動是動物爲延續自身的生命而進行的自然選擇。人類爲阻止“怨怨相報何時了”的“復仇法則”發生作用而發明的制度就是法律和原則。國民已經達成共識,使用暴力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如果今天也要舉行示威,如果武警和義務警要阻止他們,請放下鐵棒和盾牌吧,然後看著對方的臉想一想,我們非要兵戎相見嗎?千萬不要再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