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標準市價將被上調23.3%

Posted November. 27, 2003 22:44   

한국어

從下月開始,漢城等首都地區及直轄市等地的共同住宅(公寓、低層小區住宅)標準市價將上漲23.3%。

今年,房價大幅上升的漢城江南地區30.4999萬套房屋標準市價上漲幅度達到每套平均6606萬韓元(18.4%),江北地區爲3889萬韓元(21.3%),稅金也將隨之上升。

如,把此次標準市價被定爲16.65億韓元的江南區81坪型公寓轉給子女,需要上繳的增與稅爲4.94億韓元,與目前(2.6億韓元)相比,將增加90%左右。

國稅廳27日公佈了適用於全國1536個園區的92.9595萬套公寓和低層小區住宅等共同住宅的標準市價。該市價適用於從下個月1日開始的房屋交易。

此次對平均上漲率(23.3%)的適用物件並非全國地區,而是針對以房屋價格暴漲地區,因此很難進行單純比較,但是該資料是1990年(46.5%)之後13年來的最高值。

該標準的適用地區是△漢城京畿、仁川等首都地區△釜山、大田、大邱、蔚山等地方直轄市(光州除外)△被指定爲住宅投機地區的忠南的天安和公州,慶南的昌原等地區。

其中,國稅廳針對△交易價平均上升5000萬韓元以上或△雖然上升金額不到5000萬韓元但超過全國交易價格平均上升率(與4月末作比較11.2%)2倍(20%)以上的公寓再次調整了標準市價。

市、道地區的每套房屋平均上升金額最高地區爲漢城,上升額達到6152萬韓元。其餘依次爲,京畿3707萬韓元,被認爲是行政首都遷移地的大田3647萬韓元。

此次公告中標準市價最高的公寓是漢城江南區清潭洞的116坪型“ROYAL COUNTY”,市價達到了23.34億韓元。

另外,江南區道穀洞81坪型TOWER PALACE公寓標準市價爲16.65億韓元,與之前的高市價(110.8億韓元)相比上漲了5.85億韓元,從而成爲了上漲金額最多的公寓。

銷售、繼承或贈與公寓、低層小區住宅等共同住宅時要交納的轉讓稅、繼承稅、贈與稅等稅金的標準價格,公告時的報價與實際交易價相比少一些。由於稅務當局很難逐一對交易價格進行調查,所以國稅廳廳長決定概括性地推算土地和建築價值,每年至少公佈1次,首次公告是在1983年2月18日發佈的,加上此次公告,公佈次數共達到了3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