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首都預定地區的土地補償時期從今年的1月1日推遲到明年的1月1日。因此政府的土地購買費用負擔將最少增加1000億韓元。
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支援團18日公佈,國會法司委17日在表決新行政首都特別法修訂法案時,將補償期限定爲2003年1月1日的規定刪除,並將補償期限調整爲上述期限。
建設交通部計劃,如果修訂法案在本月內召開的大會上商定並通過,則明年年初進行公佈並實施。
隨著法案的修訂,政府應使用現行的土地補償法規定,按承認開發事業前的公示地價測算土地購買費用。
以行政首都事業爲例,選定行政首都用地就算是事業的認定,因此如果明年下半年選定用地,就以之前的公示地價明年1月1日標準的公示地價作爲土地購買費用的測算標準。
因此,隨著行政首都遷移計劃的提出,今年一年地價的增值部分,將直接反映在購買費用中,預計政府的負擔也將相應地增加。
據建交部公佈,截止今年9月末被提名爲行政首都遷移候補地區的忠南燕岐郡的地價上漲了6.14%,另外△天安市(4.45%)△論山市(4.16%)△公州市(3.84%)△峨山市(3.52%)△忠北清原郡(2.69%)等大部分地區地價都上漲了很多。
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支援團用地環境開發組長朴相圭預測:“截止年末,候補地區整體的價格上漲率平均將會達到3%左右。”那麽國土研究院上個月公佈的“新行政首都基本構想及用地標準(案)”裏測算的行政首都用地購買費用,將在4.6萬億韓元的基礎上再增加1380億韓元。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