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臺灣當局曾秘密發展核武器

Posted January. 13, 2004 23:16   

한국어

臺灣《中國時報》12日報道,1988年,由於美國的警告,臺灣放棄了核武器開發計劃,但一直保留著核武器開發設計圖和相關資料。

《中國時報》刊登了曾在美國國務院做過情報管理工作的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的文章。這名研究員在文章中指出:“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情報,20年前,臺灣生産的能提煉出0.5公斤鈈的10個核燃料棒已下落不明,現在還在6個原子爐中生産能提煉鈈的核燃料棒。”

據該報道,臺灣核能研究所從1969年著手進行小型核武器的開發,從加拿大引進了4萬千瓦的原子爐,從法國、德國、美國引進了鈈的化學實驗室和再處理設施等相關設備,1972年從南非購買了100噸鈾。

1974年,美國中央情報局掌握了臺灣的核武器開發計劃。1976年,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對臺灣進行了核視察,發現10個核燃料棒不翼而飛。

美國威脅臺灣說,要中斷正在建設的核電站工程,對此,當時的“總統”蔣經國表示:“臺灣有製造核武器的能力和設備,但決不會製造核武器。”

1987年,臺灣當局秘密指示重新啓動鈈的再處理工程。但是,僅過了幾個星期,美國留學生出身的中央情報局間諜、核能研究所副所長張憲義(陸軍上校)拿著數千頁的臺灣當局開發核武器的資料去了美國,因此,該計劃再次被迫擱淺。

次年1月,雷根政府派特使對臺灣當局下了最後通牒,稱如果不凍結核開發,將中斷軍事援助和核原料供應。最後,李登輝以書面形式承諾中止核開發。1995年,中國向臺灣海峽發射了導彈,李登輝表示:“從長遠考慮,我們將重新啓動核武器的開發。”但僅過4天便取消了這個決定。



黃有成 ys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