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站回收物管理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置場)的用地選擇工作,再次回到出發點。
産業資源部4日公佈了“有關核電站回收物管理設施用地公募的公告方案”。該方案的內容爲,對全北扶安郡和其他地區給予相等的管理設施建設資格。
政府在去年12月公佈的“核電站回收物管理事業推進、補充方針”中,包含了如果扶安郡蝟島建設方案通過扶安郡居民的投票,將優先選擇蝟島的內容,但在此次公告方案中刪除了該內容。
因此,核電站回收物管理設施用地選擇工作,將回到扶安郡在去年7月提出申辦申請以前的狀態。一切將從頭開始進行。
政府決定,從本月6日開始到5月31日,從扶安郡以外的地方自治團體受理居住申辦申請。隨後,到9月15日爲止,接受地方自治團體的預備申請。
用地選定委員會決定,以到11月30日爲止結束居民投票以及申請的地方自治團體爲物件,12月末最終選擇建設管理設施的地區。
産業資源部決定,在今年選定的核電站回收物管理設施中,建設中、低水準的廢物處置場,並同時建設“使用後核燃料”以及高水準廢物的中間儲藏設施。
産業資源部資源政策室室長裵成基解釋說:“不會建設居民們擔心的使用後核燃料和高水準廢物的永久處置設施。”由於使用後核燃料的中間儲藏設施代替了永久處置設施,政府在30~50年後,在第3場所建設永久處置設施。另外,産業資源部對反對申辦管理設施的人士計劃在14日舉行的扶安郡居民投票表示,無論投票結果如何,都不會承認法律效力。除扶安郡外,有可能申請建設管理設施的地方自治團體有,居民進行申辦活動的全南靈光郡、慶北盈德郡、全北高敞郡、江原三陟市等。
李恩雨 libr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