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檢察長安大熙)表示,經調查證實,前總統全鬥煥的次子全在庸所擁有的167億韓元來歷不明資金中,73.5億韓元屬於全鬥煥的秘密資金。
檢察廳當天決定以涉嫌《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上的偷稅漏稅爲由,對全在庸申請拘捕令。
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在追查全在庸的來歷不明資金的過程中查出,債券等73.5億韓元來自1987年4月左右前總統警衛室的財務官金某所管理的資金。”
檢察廳決定對54億韓元推進通過法律研究追加徵收全額款項的方案,同時認爲剩餘的113億韓元來歷不明資金很有可能是全鬥煥的秘密資金,正在展開追查。檢察廳計劃先以涉嫌偷漏轉讓稅爲由拘留全在庸後,再進一步調查167億韓元的來歷。
另外,檢察廳調查結果顯示,全在庸將167億韓元來歷不明資金用在了△購買商業本票(CP)和股票(53億韓元)△購買債券(34億韓元)△購買房地産(33億韓元)△向風險投資公司投資(21億韓元,其中100萬美元彙入了美國當地法人賬戶)等。另外還查出,全在庸在進行CP交易的過程中,使用了著名女電視演員P某的母親尹某的賬戶。
檢察廳沒收了全在庸的來歷不明資金中的相當於50億韓元的有價證券、2.3億韓元現金、1.06億韓元5個存摺的餘額以及5萬美元旅行支票。
另外,檢察廳決定通過此次調查,同時對一直以未能找出的1000多億韓元全鬥煥秘密資金展開追查。
檢察廳在1995年調查“全鬥煥秘密資金事件”期間曾推測全鬥煥從國內企業收取了2000多億韓元,並將其中的1000多億韓元以分散存入數百個匿名賬戶或購買不記名債券的方式藏匿於某處。
全鬥煥於1997年被大法院判處罰款2205億韓元,但是截止到現在只交納了332億韓元。而且去年6月在向法院提交的財産目錄時,主張說自己的財産只有29萬韓元存款。
丁偉用 李泰熏 viyonz@donga.com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