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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原告勝訴,《韓日協定》外交文件將被公開

法院判決原告勝訴,《韓日協定》外交文件將被公開

Posted February. 13, 200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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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時期被強制成爲慰安婦、強制徵兵的受害者們在要求外交通商部公開《韓日協定》外交文件的訴訟中取得了部分勝訴。在判決中令公開《韓日協定》中的相關文件尚屬首次。

受害者們主張稱,爲了知道能否對日本提出賠償損失,有必要公開文件,但外交部卻以“這將導致兩國信賴關係的惡化”等爲由一直拒絕公開。

13日,漢城行政法院行政3部(薑永虎,部長審判官)對於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時期的99名受害者起訴外交部,要求“公開與韓日協定有關的57個文件”的訴訟,做出了判決:“向起訴日本的53名原告公開有關賠償損失權方面的5個文件”。

根據這一判決,將公開的文件是從1952年第一次韓日會談時起到1965年第7次韓日會談時爲止的13年來兩國所討論的內容中有關請求權的所有資料。

法院在判決書上寫道:“原告針對日本政府提出了索賠訴訟,但日本方面將韓日協定作爲根據,主張消除請求權。爲判斷日本方面的主張是否正確,原告有必要研究請求權協定的協商過程及內容。”

法院還說:“原告都是高齡人士,因此能夠判斷請求權能否得到認可的時間所剩不多,再說協定簽定已久,需要保密的必要性也已大大減少。”

但法院還說:“剩餘的資料裏包含著外交上的秘密,並且爲了維持與日本的信賴關係,決定不予以公開”。

對此,外交部相關人士說:“公開的資料從外交上並非特別敏感,因此就算公開了也不會有問題。我們將重新研究文件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金秀卿 sk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