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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分三個階段徵求社會對FTA的意見

Posted March. 09, 2004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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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程式中,必須徵詢利害關係當事人意見的行動指南即將出臺。9日,在國務會議上外交通商部介紹,計劃在5月底之前將具體規定FTA簽訂程式的“FTA簽訂步驟規定”制定出來。

一直以來因缺乏相關規定導致FTA簽訂過程中透明度和信賴度降低、消耗性爭論不斷、協商效果差。這是爲根除這一弊端而採取的對策。

外交通商部多方通商合作科長鄭寅均指出:“步驟規定相當於一種對FTA的操作規程”,“FTA分協商前、中、後等3個階段研討協定的合理性和協商案等,每個階段又都設置徵詢民衆意見的步驟”。

另外在FTA簽署過程中,把最高決策機構設爲對外經濟長官會議,分別新設負責事務的“FTA推進委員會”、“FTA實務推進團”、“FTA物件國研討委員會”。

FTA推進委員會(委員長由通商交涉本部長擔任)由相關部門及30名民間專家構成,負責審議FTA戰略和推進的合理性、協商案等。

實務推進團(團長通商交涉調停官)由相關部門局長級幹部組成,具體準備FTA相關事宜。

物件國研討委員會將由30名以內的對外經濟專家組成,負責對FTA推進的合理性進行具體研究。



車志完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