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彈劾總統問題,最引人關注的是憲法法庭在駁回彈劾案或贊成彈劾中做出什麽樣的決定。另外,何時做出決定也是非常敏感和重要的問題,因爲即使是同樣的結論,根據“何時做出決定”,對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産生的影響也不同。
也有人謹慎地認爲,何時做出決定有可能對決定的內容産生影響。
與時間相關的最重要的標準是議會選舉。
按憲法法庭以往的決定過程和程式,憲法法庭很難在議會選舉之前就彈劾問題做出最終決定。
國會要向憲法法庭提交建議書,而被告人(盧武鉉總統)也要向憲法法庭提交答辯書。而且還要進行事實調查以及聽取當事人直接進行的辯論。而且收集和分析國外事例也要消耗時間和人力。憲法法庭研究官出身的律師黃道洙表示:“按一般的標準看,在議會選舉之前做出決定是幾乎不可能的,很有可能超過3個月或6個月。”
但是,法律界的大多數意見是,“這次將與一般的程式不同”。因爲案件本身是憲政史上史無前例的重大案件,而且考慮到政治和經濟的穩定性,必須儘快做出決定。憲法法庭院長尹永哲提出了“迅速”和“準確”的現實上矛盾的2個原則。
有很多法律界人士認爲有可能在議會選舉之前做出決定。因爲如果在議會選舉後做決定,有可能受到與憲法法庭的本意不同的政治誤解,因此憲法法庭有可能在議會選舉前做出決定。他們還解釋了如果在議會選舉後做出決定,憲法法庭要承擔的“政治負擔”。
首先,如果執政黨在議會選舉中以壓倒性優勢獲勝,而憲法法庭做出駁回彈劾案的決定。這樣的情況下會出現“議會選舉的民意對憲法法庭的決定産生了影響”的意見。反過來講,如果執政黨遭到慘敗,而憲法法庭做出贊成彈劾的決定,這時也會出現“正好相反的誤解”。部分法律界人士預測說,如果執政黨獲勝、盧武鉉總統得到“再信任”後,憲法法庭做出贊成彈劾的決定會讓他們感到很有顧慮。
如果在議會選舉前做出決定,那麽只能是憲法法庭的決定內容對議會選舉産生影響。會出現“什麽是憲法精神?”、“做出了對選舉産生影響的黨派判斷”等譴責呼聲,這對於憲法法庭來說是非常大的負擔。而且不會聽到“一口氣拿下”的言論。
現在,很難預測憲法法庭在“準確”和“迅速”中選擇哪一個,因爲無論選哪一個都會有得有失。
憲法法庭研究官出身的一位律師表示:“很難預測結果。因爲憲法法庭本身就是政治妥協的産物,而且憲法法庭的審判官也非常看重本身的形象,因此,有可能儘快做出決定。”
李秀衡 so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