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去年年底由於政府一般會計賬目資金一時虧空,一度出現了差點無法償還韓國銀行1萬億韓元貸款的危機。
政府爲了償還1萬億韓元貸款,再次從韓國銀行貸款,因而有人指出政府的財政管理存在問題。
據21日財政經濟部和韓國銀行透露,政府本應在去年12月底之前償還韓國銀行的1萬億韓元一般會計相關貸款。
但是由於稅金交納期被推遲,暫時無法償還貸款,而且一般會計相關的貸款也已達到限額(5萬億韓元)標準,因此,面臨了暫時的無法償還債務的危機。
財經部雖然在距離期限(12月31日)兩三天前向韓國銀行要求期限的延長,但是,以“有關規定違反”爲由被拒絕,因此,從委託給韓國銀行的糧食管理特別會計的貸款限額中借用1萬億韓元償還債務後,用幾天之後收取的2003年稅金再次償還了借用的款項。
政府把通過稅金收取的財政資金分爲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並委託韓國銀行來管理,韓國銀行爲了應對緊急資金支援情況,根據會計分類指定了貸款限額。
對此,財經部負責人表示:“去年,政府的財政執行方式改變爲電子結算方式之後,政府支出的資金很快被轉賬,但相反,稅金卻通過銀行入賬,而且速度也慢,因此,到了年底出現了一時的收支不平衡情況。但是國庫資金管理法規定,在同一個會計年度內可以借用其他分類賬目中的多餘資金,因此,問題不大。”
但是,部分人認爲財經部把韓國銀行的新貸款金額看成“多餘資金”的觀念存在問題,而且還指出,資金執行時期等方面缺乏計劃性。
國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專門委員權奇律表示:“把借用的資金看成是其他分類賬目的多餘資金的看法不符合相關法律的立法宗旨。但是,不能因一時的收支不平衡而發行國庫債或再次徵收稅金,所以,推遲不棘手或不重要的資金執行時期,應該通過提高財政執行計劃性來解決問題。”
朴重炫 sanjuc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