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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武鉉總統律師小組向憲法法院提交第2次答辯書

盧武鉉總統律師小組向憲法法院提交第2次答辯書

Posted March. 23, 2004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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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對盧武鉉總統的彈劾審判事件,盧武鉉總統的律師小組23日向憲法法院提交了第2次答辯書。其內容爲,從程式上看,上訴彈劾案存在違法現象,而且理由也不正當。因此,應駁回或放棄彈劾審判。

在此之前律師小組于22日向憲法法院提交了對該事件如何不合理進行憲法政治社會解釋的第1次答辯書。

律師小組在當天提交的第2次答辯書中指出,在國會表決之前,沒有進行過上訴彈劾理由的調查,在野黨威脅,如果不參加投票,就剝奪黨籍等侵犯了投票權;舉行總會的時間無故被變更,並簡略了質疑、討論的程式。因此程式上存在違憲的現象。他們在答辯書中就3項彈劾理由問題表示,就違反《選舉法》部分而言,允許進行政治活動的總統只是作爲政治人士做出了行動,因此不能視爲“執行職務,就親信不正之風而言,並不是總統做出的行爲,而且也沒有同謀的證據;就導致國民經濟和國政崩潰的主張而言,從追究法律責任的彈劾制度的性質上看,不能成爲彈劾理由。”

盧武鉉總統的律師小組計劃,除答辯書以外,如果出現增加事項,將隨時向憲法法院提出意見。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簡稱選管委)表示,沒有選管委對該事件提交意見書的法律根據,因此向憲法法院發送了“沒有意見”的回信。憲法法院正在研究如果有必要,向選管委要求資料的方案。

另外,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委員長金淇春計劃在本月末向憲法法院提交對彈劾案正當性的答辯書。而國會議長朴寬用計劃在24日提交有關國會表決程式問題的答辯書。法務部計劃於24日提交以指出彈劾案不正當性爲內容的答辯書。大韓律師協會計劃于25日向憲法法院提交意見書。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