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印章是象徵個人的人格與身份以及權威之物。把印章交給別人意味著對對方的充分信任,而就算借給錢也不借給印章已是不成文的規則。官廳有官印,公司有公章。官廳的許可與公司間的交易必須有印章方能生效。印章是比人與人之間的信譽和任何承諾都更具效力的貴重物品。
▽ 國家也有象徵國家權威統治權者的印章,即,國璽。由於國璽是用玉或金子做的,因此又稱爲玉璽或金寶,但通常情況下都稱爲玉璽。據悉,最早的印章是中國的刻著“受命于天其壽永昌”字樣的秦始皇玉璽和“我國穢王”的穢王之印。當王朝交替時,我國要向中國派使臣拿玉璽方能認可其正統性。當時無疑是被剝奪了“印章主權”。
▽ 我國自主刻玉璽是1897年高宗宣佈大韓帝國並登上皇位之後開始的。玉璽的樣子也從象徵諸侯的龜改成了象徵皇帝的龍。韓日併合後,日本掠奪8枚玉璽拿回東京,光復後又通過麥克阿瑟元首返還,但在“6·25”戰爭中全部丟失,後來又僥倖找回了3枚。建國後,繼漢字篆體的“大韓民國之璽”之後,1963年又刻制了以韓文篆體的銀制“大韓民國”國璽,而在紀念政府成立50周年時,又做了訓民正音體的“大韓民國”四字的鳳凰模樣的金制國璽,並從1999年2月份起使用至今。
▽ 前幾天,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對民主黨合法推薦者進行討論後,支援了迅速將公章進行變更登記的趙舜衡,他的這一舉動是爲對應拿走中央党公章和代表公章的秋美愛議員。用印章維護党權的趙舜衡令人聯想起了哲宗皇帝駕崩後迅速掌控玉璽,並以閃電般的速度選定高宗的趙大妃。但“蓋章”一詞又有訣別之意,也許稍有不慎,玉璽就會演變成趙舜衡的“玉碎”。
評論員 吳明哲 osca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