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圍繞是否限制MP3手機的使用,著作權團體與手機企業之間的矛盾得以解決,所以有望正式開始銷售MP3手機。
2日,資訊通訊部表示:“韓國聲源製作者協會等聲源管理者團體與三星電子、LG電子、KTF、SK電信等手機相關企業就在兩個月裏,在無需著作者許可的前提下,用MP3手機收聽MP3音樂的時間限定爲72小時(3天)達成了協定。”
韓國聲源製作者協會表示:“對MP3播放器、掌上電腦(PDA)、智慧手機等産品使用MP3文件也將採取同樣的措施。”所以,預計將出現另一風波。
△何爲MP3手機?MP3手機是帶有MP3播放器功能的手機。已具備了數碼相機、攜帶型攝像機、掌上電腦等功能的手機現在又盯上了MP3播放器。
LG電子於上月最早推出了“LP3000”型MP3手機,三星電子也計劃在近期推出“V4200”型MP3手機,價格爲50萬韓元左右。
上述兩家公司推出的MP3手機內裝有100MB左右的大容量快閃記憶體,所以可存儲15~20首MP3音樂。
LG電信和KTF已分別確保5萬多名和1萬多名預定加入者,可切身感受到MP3手機將成爲熱門商品的徵兆。
MP3手機具有未得到著作權許可的文件超過許可時間就無法讀取的功能。
△繼續出現的爭議:著作權團體對MP3手機的出現表現出如此敏感的反應,是因爲手機的波及範圍廣。
韓國聲源製作者協會等團體擔心,以3500萬用戶爲基礎,如果手機均帶有MP3播放器功能,非法複製的次數將增加,會導致唱片銷量下降。
國內手機的銷售量爲每月平均200萬部,遠遠多於MP3播放器(13萬個)。
消費者網站DANAWA的鄭世熙組長表示:“MP3手機將大量吞噬記憶體容量小於256MB的中低價MP3播放器市場。”
但是消費者們反對限制功能說:“把以正常價格購買的唱片轉換成MP3文件進行收聽也有可能受限。”
2個月後能否解除MP3手機收聽時間限制或會不會進一步加強音質限制等功能限制,關鍵在於以後的協商結果。
互聯網音樂文件的規格。雖然MP3文件的大小只有普通CD的十分之一,但音質接近CD水平,所以主要用於通過互聯網進行的商業唱片的盜版。
金泰韓 freewil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