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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禮金

Posted April. 08, 200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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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在結婚時不送禮金,取而代之的是新婚生活中必備的生活用品。而東方國家的禮金文化卻源遠流長。如果在越南不送禮金,就被認爲是要斷絕交往。還有很多與禮金相關的禁忌,在中國,如果把禮金裝在白色信封裏,就有可能被教訓一頓,如果在禮金數額中有“4”字也會如此。在印度,禮金的尾數不能是“0”。我國由於相信奇數是吉祥數,因此按1萬、3萬、5萬韓元的單位逐漸增加。

△據韓國消費者保護院2001年的調查顯示,韓國人在親戚婚禮上的禮金平均爲104847韓元,朋友的婚禮爲47057韓元,同事的婚禮則爲34910韓元。86%的被調查物件認爲,即使這些也會對他們産生負擔。48%的結婚當事人或父母得到的禮金不到1000萬韓元,雖然也有5000萬韓元以上的,但並不多見。

△2002年12月,從外公李圭東那裏拿到相當於167億韓元的債券,並涉嫌逃稅73億韓元被起訴的前總統全鬥煥的次子全在庸在法庭上的陳述引起了人們的關注。他說167億韓元是外公把自己的婚禮金17.3億韓元等20億韓元增值得來的錢,這等於是1%的大韓民國上層人士拿到了禮金的30倍。對此,檢察機關認爲不管是拿到17億韓元的婚禮金還是把20億韓元吹成167億韓元,都是“小說”,是不能接受的。

△如果按起訴內容,全在庸收取的錢是前總統全鬥煥的秘密資金,那將讓國民非常震怒。即使全在庸說的是事實,這也讓人義憤填膺。30人給了16億韓元,每人將拿出5000萬韓元以上,這可能是“他們”有禮金數目後面沒有7個“0”是不行的“禁忌”。更何況,如果全在庸說的是事實,那麽這件事情發生在1987年12月,已經過了能夠處分的時效。希望不要讓辛勤勞動、誠實納稅的國民因上稅而虛脫。

評論員 千光岩 ja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