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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逆差別

Posted April. 11, 200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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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照顧社會經濟條件不如白人的黑人和少數人種的“優待政策”(affirmativeaction)曾經引起過尖銳的法律爭議。因“優待政策”而受到打擊的白人男性以逆差別爲由提出了集體訴訟。對此,美國聯邦大法院判決在大學考試等方面一律給少數人種加分或給予一定名額的分配製方式違反了憲法。只是“很多因素中照顧的因素”是合法的。

△分配製和優待政策雖然是爲了糾正不平等而制定的政策,但有可能引發逆差別問題。這種制度是爲了受到社會經濟差別的階層在一定的合理範圍內進行的,因此在實行制度的過程中存在憲法上的煩惱。但最近在我們國家出現了分配制度和優待政策泛濫的趨勢。得到校長的推薦後,特別聘用地方出身的6級公務員的“地區人材推薦制”;如果在國家考試中地方出身的比例不足20%,就補充地方學校出身的“聘用地方人材目標制”;只有女性參加的女性專用選區等都引起了逆差別問題。

△根據條件的變化,男性感到受到逆差別的情況也在增加。照顧女性外交官,並主要派往美國、歐洲等先進國家的慣行在女性外交官少的時候不會成爲問題,但隨著女性外交官逐漸增加,男性外交官已經開始提出逆差別的主張。在《汽車損壞賠償保障法》實行令中,針對外表有明顯缺陷的情況,女性爲7級,支付3200萬韓元,男性爲12級,支付1000萬韓元。男性把這個規定視爲逆差別也是隨著男性外表的重要性增加而發生的變化。

△雖然這些逆差別主張有一定的道理,但最近正在擴散的男性逆差別則多是出於喪失家長制權威的受害意識。特別是廢除給男學生加分、廢除戶主制、增加女性議員比例代表的比重的主張等的拒絕感都是出於這種原因。此外,外國資本和國內資本、非首都地區和首都地區、外國工人和國內工人的逆差別等不是差別的逆差別現在都成爲了焦點話題。

客串評論員 裴今子律師 baena@eho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