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查院決定,爲整頓KBS等公營企業懶散的經營,作爲監查院內部組織將成立公共企業經營評價中心。
成立該中心的目的在於,監督公共企業的結構調整。該中心還義務性地提交外部機關對公共企業的經營評價資料,並且如果結構調整進展緩慢,將向經營陣容追究責任。
監查院高層有關人士23日表示:“正如此次KBS特別監查結果一樣,雖然監查院曾多次糾正,但由於存在沒有處罰條款的制度,結構調整不盡如人意。我們決定,成立公共企業經營評價中心,由監查院直接監督。”
該有關人士還表示:“以KBS爲例,每年從外部獨立評價機關義務性地接受經營評價,並向監查院進行報告。監查院公共企業評價中心將接受該資料,再次評估經營評價的適當性的結構調整推進成果。”
據悉,監查院首先要檢查是否解決了監查院指出的事項。監查院還研究制裁方案。該方案的內容爲,如果認爲KBS結構調整進展緩慢,將強烈要求國會修改《廣播法》,並向經營陣容追究責任和減少預算。
特別是,KBS被排除在《政府投資機關管理基本法》之外,因此,即使發現經營管理懶散的事例,也沒有制裁的方法。但今後爲恢復公營電視臺的位置和實現效率經營,有必要準備人事和安排預算等制度補充措施。
監查院計劃,不但對KBS,對結構調整沒有取得成果的其他公共企業,也由監查院進行監督。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