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推進的行政首都遷移計劃正在快速推進當中。據說,15日將公佈4~5處新首都候選用地,並於8月最終決定候選用地。雖然是按當初的計劃進行,但是作爲國家百年大計的首都遷移如此以一泄千里的速度進行,對此表示擔憂的呼聲越來越高。
雖然當初曾反復強調了是行政首都遷移,但是現在已確定其實際內容是遷都,所以,即使到了現在,政府也應對其背景進行充分說明,並達成國民協定。對於出臺去年12月在國會上通過的《新行政首都特別法》,如此快速地加以推進的做法,很難說是政府的正確做法。盧武鉉總統也曾許諾“如果不是行政首都遷移,而是首都遷移時,一定與國民協商。”在各媒體的民意調查中,60~70%的國民對首都遷移問題不再是“好與不好”的看法,而是表示“需要進行國民投票”。
首都遷移是與國家命運和未來相關的問題,所以一旦出現異常問題,將殃及子孫後代。因此,在特定時間內委以負責國政的政權,絕不能輕率地加以推進。1990年日本國會做出了行政首都遷移決定,但是由於東京都的反對,再加上出現經濟蕭條,而實際上成爲了泡影,此事值得我們借鑒。
此外,也絕不能忘記,過去政權盲目地推進的新萬金開墾事業和建設扶安核廢棄物處理中心及漢城市追悼公園,事實上擱淺或挫折的事例。
我們之所以要求在首都遷移問題上慎重,並保證法律上的正當性和得到國民的同意,是因爲要成功推行和完成該事業,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必要條件。只有這樣,若干年後負責此事的政界才能在歷史性眼光和對未來的認識等方面得到正確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