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爲何不信守國民投票承諾?

Posted June. 17, 2004 21:54   

한국어

隨著盧武鉉總統在2002年總統選舉之前多次強調行政首都遷移問題將通過國民投票解決的事實得以確認,針對青瓦台“不進行國民投票”的立場的反對意見日益擴散。

17日,盧武鉉總統在青瓦台主持國政課題會議時表示:“如果因種種原因導致新行政首都建設遲遲不前,則準備重新整理首都地區發展成東北亞經濟中心的戰略和準備地方均衡發展的政策也將同時瓦解。”並強調說:“這是一整套的21世紀國家戰略。”

他還表示:“去年在政界通過討論,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等三大特別法案。”並斬釘截鐵地表示:“雖然會出現大大小小的意見,但在大的框架中已達成了廣泛的協定。”

盧武鉉總統表示:“在去年年底制定3大特別法的過程中,有人要求在首都地區放寬對三星電子、雙龍汽車、坡州LG飛利浦LCD産業園區的限制,由於首都地區地方自治團體表示同意,所以以此爲基礎通過了特別法。”

 

此前青瓦台發言人尹太瀛在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進行國民投票問題是上次曾成爲彈劾事由的問題,所以並不是總統能隨意談論的問題,這是青瓦台的正式立場。在國會已就制定法律問題達成了協定,爲何在這個時候說出使國論分裂,消耗國力的話?”

對此,大國家党發言人田麗玉通過評論表示:“盧武鉉總統應該再看一遍總統選舉當時的演講,並堅守將進行國民投票的承諾。如果自食其言,以後國民還能相信什麽話?”並敦促進行國民投票。田麗玉還反對說:“去年國會通過法案的前提是行政首都遷移,但現在是遷都,所以情況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盧武鉉總統于2002年10月11日在接受《明日新聞》採訪時表示,“如果有必要,可以交給國民投票表決。”同年12月9日在釜山進行遊說時許諾說:“該問題是需要慎重達成國民共識的問題,所以將交給國民投票表決,做出最後決定。”

另外,在12月14日的候選人電視演講中也曾表示:“當選後在1年內達成國民共識,並通過國民投票做出最後決定。”

憲法裁判所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官表示:“由於再信任國民投票違憲,所以行政首都遷移國民投票也屬於違憲的說法缺乏理論依據。遷移首都是重要的國家政策,所以可成爲國民投票物件。”



金正勳 李承憲 jnghn@donga.com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