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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明年將大幅放寬土地使用規定

Posted June. 25, 2004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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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7月開始,在指定企業振興地區、軍事設施保護區域等用途地區,或用途地域時,必須事先徵求當地居民的意見。

而且廢除類似性質的用途地區和沒有效用的用途地區等對土地的規定得到大幅度加強。

政府25日在漢城鍾路區世宗路政府中央大廈舉行的經濟長官會議上,制定爲包含上述內容的土地規定合理化方案。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李憲宰主持了當天的會議。

政府決定,作爲第1階段,以明年7月實行爲目標,年內制定《土地使用規定基本法》,放寬土地規定,提高透明性。

目前,被13個部門,112個法律指定的全國298個用途地區中,限制使用土地的181個地區將得到大幅整頓。

政府決定,每隔5年制定土地使用規定和運用情況報告書,改善用途地區制度。

同時,在指定具有土地使用規定的用途地區時,將義務性的通過聽證會等,徵求國民的意見。

政府還決定,義務性地制定在建設工廠和住宿設施時,容易瞭解許可程式的“規定指導書”。並大幅簡略許可程式。

政府決定,根據第1階段土地使用規定合理化工作的成果,制定作爲第2階段,從明年開始以《國土計劃法》體系統一管理所有用途地區的方案。

《國土計劃法》體系是指,國家根據土地自然條件和政府需要,事先決定用途。用途地域包括,城市地域、居住地域、農業振興地域,用途地區包括,風景地區、景觀地區。



孔鍾植 申致泳 kong@donga.com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