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於29日舉行總會,對涉嫌違反《選舉法》的大國家党議員朴昌達(大邱東乙)的逮捕動議案進行了表決,但未能通過。
299名在籍議員中,有286人參加了表決,結果爲121票贊成,156票反對,5人棄權,4票無效,最終未能獲得通過。
這是制憲國會以來第43次、第17屆國會第1次表決議員逮捕動議案。
隨著朴昌達的逮捕動議案被否決,自1995年10月6日(第14屆國會)前民主黨議員朴恩台的逮捕動議案獲得通過後,在8年時間裏,現任國會議員的逮捕動議案一次也沒有獲得通過。
當天,開放的我們黨和大國家黨考慮到媒體的亂用不逮捕現任議員特權的批評,沒有確定黨論,而是由議員自由投票。
在表決之前,朴昌達在發言中對自己的遭遇表示冤枉,請求寬大處理。而大國家党議員朴啓東、朱豪英、金在原以法務部長官康錦實爲物件指出了適用《選舉法》的問題。
從前年9月至今年3月,朴昌達通過山嶽會進行了事前選舉運動,並向會員提供錢財,因此受到了警方的調查。
鄭然旭 jyw1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