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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日起正式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Posted June. 30, 200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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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修改的《工作標準法》,將從1日開始實行5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時)。

勞動部30日表示,從當天開始,公共企業及其下屬機關、金融保險業、職工在1000人以上的企業的法定工作時間將從每周44小時減少爲40小時。

職工在300人以上的企業和100人以上的企業將分別從明年7月和2006年7月份實行5天工作制。而職工在50人以上的企業和20人以上的企業將分別從2007年7月和2008年7月實行該制度。

修改的《工作標準法》中規定,如果相關企業的職工工作的時間超過40小時,企業應根據附加率,向職工支付相應加班費。

修改法還廢除了月假,並規定生理休假的無等級化和把年假延長爲15~25天。另外,規定不允許降低職工的基本工資。

勞動部表示,以公共企業及其下屬機關爲例,在全部282個企業(職工22.2236萬人)中,51.5%(145個)的企業將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

而且在職工達1000人以上的426個大企業(138.9421萬人)中,86個(20.2%)企業已變更了集體合約或就業規定。其中,73.2%的企業根據修改法調整了休假制度,而7.0%的企業減少了休假日期。相反,19.8%企業仍保留了原先的休假制度。

由於即使改變集體合約或就業規定,也無法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相關企業的職工對每周40小時以上的工作能夠獲得加班費。

但繼醫院工會後,現代汽車集團工會就該問題舉行了罷工。而且地鐵工會也要求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並預告將於下月中旬舉行總罷工,因此,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將引發一場混亂。



李鍾焄 taylor5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