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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不處起訴權爭議

Posted July. 07, 200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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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開放的我們黨7日決定討論引入“檢察官派遣制”問題。其內容爲,向引發是否賦予起訴權爭議的高層公務員不正之風調查處(簡稱高不處)派遣檢察官,負責調查和起訴業務。

對此,法務部長官康錦實當天在法制司法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重申了反對向高不處賦予起訴權的基本立場。預計這將引發一場風波。

開放的我們黨和腐敗防止委員會(簡稱腐防委)當天舉行黨政協商會,決定討論腐防委提出的“檢察官派遣制”。而且還決定,通過協調開放的我們黨所屬的法制司法委員和腐防委員的意見,在8月份黨政協商會上重新進行討論。

党政策委有關人士表示:“我們党將討論特別檢察官制和今天提出的檢察官派遣制。特別檢察官制的內容是,高不處處長推薦具有5年以上經驗的律師,交給總統任命。如果實行檢察官派遣制,應制定保障檢察官任期等保障身份的方案。”

黨政認爲,如果把高不處從行政部中剝離,定性爲第3機關,有可能違憲。因此,黨政計劃,按照原先的計劃,以外廳形式設置在腐防委旗下。只有制定特別法,才能實行通過派遣檢察官,賦予高不處起訴權的“檢察官派遣制”。

另外,黨政當天決定,在9月份定期國會上通過防止腐敗法修改案。

據修改法律案介紹,爲確認舉報事件的真實性,把腐防委調查物件從舉報人擴大到嫌疑人、證人,而且舉報者獎金增加到20億韓元。



李勳 dreamland@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