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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決定年內制定提高招待活動透明度的法律

執政黨決定年內制定提高招待活動透明度的法律

Posted July. 08, 200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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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的我們黨8日舉行議員總會決定,作爲第17屆國會第1個法案,將起草議會選舉中承諾的非法政治資金回收國庫法。

而且還決定,在年內制定有關招待的法律。其內容爲,爲提高企業招待活動的透明度,規定招待活動的範圍,並向國會報告以及公開他們的活動明細記錄。

非法政治資金回收國庫法的內容爲,不但向收受非法政治資金的政治家,而且還向其資金流入的政黨追究民事責任。法務部長官通過民事訴訟,把非法資金回收到國庫。

主導制定法案的李銀榮議員解釋說:“據檢察機關調查總統選舉資金的結果,回收了35.5億韓元,該回收額在3500億總嫌疑額中僅占1%。”

律師出身的崔載千議員要求進行討論說:“雖然同意法案的宗旨,但在我國法律回收制度是陌生的概念。特別是,在3月份修改的政治資金法中,已規定了對收受非法政治資金的政黨的連帶責任。”

對此,開放的我們黨決定,以法制司法委員會所屬的議員爲中心,修改有可能引發爭議的條款。

另外,開放的我們黨還決定,制定有關高層公務員股票全權信託制的法律,爲引入居民訴訟制,修改地方自治法等在年內或明年初制定、修改有關反腐敗的16個法案,並通過議員總會,確定具體內容。



李承憲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