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委員會在國家機關遷往“新行政首都”問題上,對立法部和司法部等11個“憲法機關”的遷移方針是,不會向將於本月中旬召開的國會提交遷移動議案。
推進委員會遷移計劃局局長朴洛祚於19日表示:“立法部與司法部對遷移與否還沒有進行過商討,爲了給相關機關充分的時間,以討論遷移與否,所以7月份不會提出遷移動議案。”
樸洛祚還表示:“立法部與司法部首先將遷移與否的最終決定通報到推進委員會之後才能向國會提交遷移動議案。推進委員會不能忽視這些機關的意見,而向國會提交遷移動議案。”
當初推進委員會計劃,對全體首都遷移機關的85個機關中除青瓦台和中央行政部門等74個機關以外的國會、大法院、憲法裁判所、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等11個憲法機關,在今年7月中旬舉行的國會上提交遷移動議案,並得到總統的承認。
推進委員會爲該問題計劃於21日在政府中央大廳召開第5次會議,對機關遷移計劃與建設基本計劃進行商討。
預計在當天的會議中,只對總統能夠決定的74個機關進行遷移決定商討,而對其餘的機關將委託給相關機關做決定。
金光賢 kk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