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人數實態:今年年初,富川初中生、抱川女中學生殺人事件等接連發生,2月份警方發佈了對失蹤者的初期調查強化案。
該強化案的內容是:一旦有人舉報,發現有迷失兒童和離家出走的人,△管轄地區隊、警署刑事科、婦女青少年科、112突擊隊等要全部到達調查現場△在24小時之內由管轄區警署刑事科科長召開“核心委員會”△若發現有綁架等犯罪嫌疑的人立即進行調查。
雖然此舉的目的是在最壞的假設情況下加強初期調查的力度,但很多警員諷刺這種做法稱:“這只不過是無視人力和業務效率的活動性對策。”實際上,幾乎沒有人在接到失蹤人口舉報後立即進行調查。
一位警員稱:“特別是接到成人失蹤案件時,如果沒有證據直接證明事件與犯罪有關,因爲人力等各方面因素,很難馬上進行調查。”
△設置調查專案組:專家稱:“如果對失蹤事件及時進行調查,也許連環殺人案就能得以提早破案。應該通過各警署之間的協作體系調查失蹤事件,並設置專案調查組。”
東國大教授李相賢(犯罪心理學)指出,對離家出走和失蹤事件的調查,警署間的協作非常重要,但是由於警方只重視暴力犯罪拘留等實際業績,所以很難促成協作調查。
“尋找全國迷失兒童和失蹤者的市民聚會”代表羅周鳳表示:“事件發生後才進行失蹤調查爲時已晚,應設置一個專門調查失蹤者和迷失兒童的特別專案組。”
△海外事例:警察大學犯罪學教授李雄赫表示,美國通過犯罪資訊系統,各警署可以共用犯罪資訊,只要有特定地區或特種職業女性失蹤事件發生,警方就能通過該系統掌握有關事件內容。
美國聯邦調查局通過網路犯罪分析軟體,只要輸入犯罪手法、發生時間、舉報事項等,就能查出基本的調查資料,從而進行綜合分析。
專家指出,除了對離家出走、失蹤者的治療進行資料庫管理之外,與市民保持協助關係也是我們需要從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學習的方面。
警察大學犯罪學教授表蒼園稱:“在國外,如果調查需要長期進行,就由警方以外的具有專業性的民間團體組織‘尋找失蹤者和離家出走者的活動’繼續進行調查。”
趙梨榮 申水晶 lycho@donga.com crysta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