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薦新大法官後,兩位有實力的法院院長突然表明了辭職意向,這是非常大的損失。特別是,在法院院長提出辭呈的時候,有人指出“最近判決的公正性面臨重大危機”,這對於司法部來說,可謂是嚴重的問題。
隨著時代的變化,司法部在一定程度上發生變化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有不少人對最近司法部的幾次判決表示了憂慮。這些人認爲,法官比“良心”更注重“意識”,因而常常做出有意附合時代潮流或顧慮權力的所謂“進步性判罰”。甚至有人提出,少壯派審判員意識到市民團體等機構公開推薦大法官候選人名單的趨勢,有可能做出“賣名判決”。
最近圍繞著法院傳出了“要想打贏官司,要委任特定律師團體的律師”、“與律師出身的現政府實權勢力有關或有交情的法務法人對案件有獨裁權”等傳聞,這並非等閒視之的問題。
司法部應該收集在此次推薦大法官的過程中暴露的弊端和輿論,制定出更爲合理、更爲妥當的大法官推薦方式。司法部不應保持單一的保守或進步傾向,而應融合進步性和保守性,構築更爲專業、更爲多樣化的人力結構,這對於體現法治主義而言,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只有這樣,才能消除人們對總統在任期內撤換中、大法院14名大法官中的13人等舉措感到的疑慮,即“大法院是否全部將由與總統意氣相投的人士組成”的憂慮。如今,出現了根據對現政權的貢獻度談論自薦或他人推薦大法官候選人的現象,這實在是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情。
所有的法官不要忘記,不應迎合法官個人的專業性和時代潮流,而要通過“合乎情理和殫精竭慮的判決”樹立司法部的權威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