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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藥受害者決定集體提起訴訟

Posted August. 09, 200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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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含有能引起腦中風的苯丙醇胺(PPA)成分的藥品銷售問題一直爭論不休,日前,該爭論已升級到提起國內乃至國際訴訟。

法務法人大陸(音譯)公司(共同代表咸承熙等)9日表示,決定爲服用含有PPA成分的減肥藥和感冒藥等産品的三名30多歲女性和40多歲男性代理,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控告該藥品的製造公司——跨國制藥企業葛蘭素史克公司(GSK)。

大陸公司還指出,對於柳韓洋行等國內制藥公司和食品藥品安全廳,最早可能在10日向國內法院提起訴訟。咸承熙律師表示:“目前,除了委託提起訴訟的受害者外,還有更多的消費者和受害者關注國內及國際訴訟,預計,原告數量會進一步增加。”

正在準備進行國際訴訟的徐勸植律師(美國紐約州)指出:“在美國國內早已停止銷售含有PPA的感冒藥等産品的跨國制藥企業與國內制藥企業攜手合作,通過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方式,大量銷售了該産品。”並表示:“因此,國內受害者可直接在美國提起訴訟,要求美國制藥公司賠償損失。”

徐勸植表示,除了受害者遭受到的實際損失外,將向法院提請做出“懲罰性損失賠償”判決。

大陸公司的國際訴訟組曾於1997年就大韓航空801航班客機在關島墜落事件,通過提起國際訴訟,控告美國政府,並於2000年5月,從美國政府收到了每人100萬~600萬美元(約11億~70億韓元)的賠償金(共9人,3700多萬美元)。



李秀衡 so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