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盧武鉉總統就有關防止公務員腐敗對策指示稱:“要討論並制定在退休以後由於在職期間的腐敗行爲而受到有罪判決時剝奪公務員退休金(退休工資性質的)的方案。”
當天,盧武鉉在青瓦台做出上述指示後還表示:“要制定受賄公務員揭發行賄者就對其給予獎賞的方案。”
但是盧武鉉對防止腐敗委員會提出的有關制定各部門機關領導人“制定清廉協議書”的制度,則表示:“該制度缺乏實際效應,而且只會傷害機關領導和公務員的自尊心,所以還是不予採納爲好。”
盧武鉉稱:“要制定有效的制度,讓腐敗現象無法在各領域立足。特別是,爲了防止腐敗事件在揭發過程中被遺漏、掩埋於地下的情況,要做到徹底的調查揭發工作。”還提出要求稱:“在目前政府任期內,要把國際透明機構公佈的透明排名從第40位提升至第20位。”
當天,防止腐敗委員會向盧武鉉提出,計劃在各行政機關成立以副長官爲團長的“反腐敗對策推進企劃團”。
防止腐敗委員會決定,截止到今年年末,制定出對△稅務△工程契約△限制檢查△公有企業△對外信譽等5個反腐敗環節薄弱領域的制度改善方案,還計劃制定“中長期防止腐敗的發展藍圖”。防止腐敗委員會還表示,決定更加嚴格實施有關限制退休公務員就業的制度。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