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總統不應該說的話

Posted September. 05, 2004 21:41   

한국어

法律界和各市民團體對盧武鉉總統關於廢除《國家安全法》的發言做出了各自不同的反應。

法律界的反應是“作爲總統不應做出這種發言”。另外,有部分法律界人士認爲,可能是憲法裁判所和大法院的判決刺激了總統。

△當朝法律界:漢城高級法院某副審判官批評稱:“總統說‘不能從法理角度看該問題’,這不是應依憲法和法律執行職務的總統該說的話。”

該副審判官稱:“總統作爲現行體制的最高守護者,將維持該體制的法律視爲惡法,是自相矛盾的態度,掌握議會的總統竟然不聽取司法部的意見而一意孤行,非常令人失望。”

一位監察機關領導人稱:“身爲總統居然正面反駁憲法裁判廳和大法院等最高司法機關的判決,太不應該了。”還稱:“作爲行政機關首腦人物,做出對立法活動有不利影響的‘廢除《國家安全法》’的發言,則更不應該。”

漢城中央地方監察院一位領導人也強調稱:“絕對不能有因爲政治而到最後後悔不已的事情發生。”公安系統的一位元監察領導也指出,“很難從法律不能有空白的立場上接受總統的這一席發言。”

但是,漢城高級法院另一位審判官則稱:“總統自由發表立場是無可厚非的,事實上國家安全法也要進行修改,而且應該通過國會討論並做出決定。”

△在野法律界:維護憲法的律師(憲法律師)團體的李承煥律師批評稱:“人們都說要廢除落後陳舊的‘遺物’,廢除只是針對沒用的東西,目前要廢除《國家安全法》的說法,並不是把刀插入刀鞘而是將刀破壞的行爲。”

而韓國律師協會法制理事金甲培則稱:“從南北關係立場出發,廢除《國家安全法》是理所應當的,即使沒有《國家安全法》也不會對國家安保造成不利影響。司法部應該摒棄感性觸理問題的意識形態和冷戰式的思維方式,要從未來和長期歷史發展的角度去考慮問題。”

△市民團體:各市民團體根據團體的性質,對總統發言表現出各自不同的態度。維護正規社會秩序的市民團體事務處長趙重根稱:“就目前南北韓以保留休戰前線進行對峙的情況下,廢除《國家安全法》是單方面解除武裝的行爲。”

反之,參與聯帶的事務處長金起式則稱:“廢除《國家安全法》是全體市民社會一直以來所期待的事情,對南北統一與合作來說是必要的條件。”



woogija@donga.com crysta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