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廳對在美國洛杉磯和紐約、夏威夷等地購買不動産的國內投資者中涉嫌偷稅的32人正式展開了稅務調查。
另外,還對9家企業展開了稅務調查,這些企業涉嫌把通過進行虛假的海外投資活動産生的秘密資金轉移到海外。
國稅廳9日表示,從8日開始,對這些涉嫌偷稅的個人及企業,在全國範圍內同時進行了稅務調查。
調查物件包括:用非法手段把企業資金轉到美國後,購買當地不動産的19名偷稅嫌疑者;13名收入明顯少於購買不動産資金的人;涉嫌通過虛假的海外投資活動等變相方法把外匯轉到海外的9家企業等。
▽主要偷稅嫌疑類型:國稅廳通過此次發表內容說明部分富裕階層的財産“海外逃避說”是事實,並且這些人的道德敗壞程度已超過了危險級數。
從位於首都圈的某學院成立者A的情況來看,從1996年至去年,以本人和配偶、子女的名義在美國紐約購買7處不動産(400萬美元,約46億韓元)後,後來又出售了5處(230萬美元,約26.45億韓元)。
但是A以在國內沒有財産爲由,到目前爲止分文未交多達30多億韓元的稅金。其稅金具體包括:本人21項稅金共計22億韓元;夫人5項共計4600萬韓元;子女13項共計7.78億韓元。
儘管如此,經調查發現今年A某爲在美國留學的兒子作爲留學費彙出8萬美元(約9200萬韓元)。同時,雖然A某的其他子女並沒有收入,但在漢城江南區道穀洞擁有Tower palace101坪的公寓(市價38億韓元)等多處不動産。
B某設立了自己擔任法人代表的“一人公司”,通過在國內設立的另一個法人的方式向該公司作爲投資資金彙入650萬美元(約74.75億韓元),用該款購入了價值達400萬美元(約46億韓元)的公寓。
經調查還發現,外國法人國內分公司總經理C某,以非法手段取出5億韓元公司資金後,與某大學教授的配偶共謀,從1998年至2001年間前後分62次把這些資金秘密轉移到美國,2001年用這些資金在美國購買了兩棟價值達79萬美元(約9億韓元)的公寓。
▽處罰和對策:國稅廳計劃,對以變相的方法轉移外匯的企業通過進行調查追繳稅款,如果發現以不正當的手段逃稅的事實,直接向檢察機關進行舉報。
同時還決定,如果發現購買不動産後,也未向韓國銀行申報等違反《外匯交易法》行爲,均向金融監督院等相關機構通報。
與此同時,國稅廳還計劃,在下月內構築對向海外匯款1萬美元以上的匯款者加強監視的“外匯交易早期驗證系統”,並在啓動該系統的同時,對中國、澳大利亞等地的不動産投資者也進行偷稅、漏稅調查,逐漸擴大調查範圍。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