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盧武鉉總統掌權以後,總統下屬委員會的數量比上屆政權多出了3倍。新行政首都推進委、東北亞時代委、政府革新和地方分權委等諮詢委員會就增至18個,再加上中央人事委、規制改革委、疑問死查明委、防止腐敗委等4個行政委員會共有22個委員會。即使將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和民主和平統諮詢會議等憲法上獨立的委員會排除在外,在歷代政權中也是委員會數量最多的一屆,可稱得上是“委員會共和國”。
官僚社會必然專注於當前面臨的懸案,總是落後於時局發展,因此有必要設立有助於長期國政課題開發的諮詢機構。但即便如此,設立這麽多的委員會就不能算是正常之舉。更何況,如果這些諮詢委員會不局限於諮詢職能,還直接決定主要政策,進而被指出“欲把佛祖當作傀儡”,那麽問題就會變得非常嚴重。
一直以來,包括遷都和政府機構改編在內的很多課題都是由委員會做出的決定。這既不是正確的發展方向,也不符合總統承諾的分權型國政運營模式。事實上,政府爲了明確國政的責任問題,明明把政府機關組成6個組,並讓副總理或責任長官擔任總管,而到做出最終決定時怎能由委員會越俎代庖?
委員會的業務不斷重復,而且委員會的人員大多由是大選當時的諮詢教授團或是總統接管委員會的人員構成,都是與總統“意氣相投”的親信,這一點也是問題所在。因爲這樣就很難期望政府能廣泛收集多方面的意見,進而出臺與現實和民心不相符的國政課題和國家發展藍圖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不是確實需要,就應該對委員會進行縮減和整頓。更何況100大國政課題也已確定,所以要將不必要的委員會果斷進行整合與廢除。政府要明白,如此多的委員會非但使人員和預算投入大幅增加,而且這些淩駕于國政監查之上的“內閣中的內閣”存在時間越長,擾亂政府的決策過程和降低政府辦事效率的程度就會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