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具有進步傾向的70多名元老敦促廢除《國家安全法》,圍繞《國家安全法》改廢問題引起的爭議已進入正式的保革對峙局面。上述70多名元老通過《共同宣言》批評了保守派元老支援《國家安全法》的《時局宣言》,同時主張,對《國家安全法》不能修改或是代替,而應該徹底廢除。據悉,保守派元老針對此舉計劃以各市道爲單位舉行反對廢除的決議大會。目前國家已面臨瀕臨分裂的危機。
改廢《國家安全法》的爭議不能這樣繼續發展下去。就像本欄中一再強調過的一樣,法律上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已形成了全民性共感帶。換言之,要取消或修改具有人權侵犯因素的條款,但要用一切方法解決就此形成的安保不安問題。那麽就應該面對面進行協商找出妥協點。
從開放的我們黨就代替法案提出的《破壞活動禁止法案》和大國家黨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改案來看,法案中包括對潛入、逃出、不申報罪和讚揚、鼓勵罪部分刪除或縮小處罰範圍的內容,這意味著兩黨之間的立場差距已有所減小。可以說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
即便如此,一方還攻擊稱:“親北親美勢力企圖將國家控制在手中”,對此國務總理還針對保守派元老稱“政變勢力沒有資格反對廢除《國家安全法》。”真不知是爲了什麽而展開這樣激烈的爭論。在這樣的時局之下,如果連元老們也分成兩派,真難以想象會造成多大的影響。如果繼續這樣下去,且不論問題的本質,這樣的理念之戰只能增進相互之間的敵對心理和憎惡心理。
因此,一定要阻止這一紛爭進一步延續。要讓改廢《國家安全法》的爭議走出政治性象征戰的沼澤,回到實際的軌道上。最有效的解決的方法是朝野兩黨首先在國會上面對面進行協商。如果有必要,國會議長也應出面予以解決。真不知要對此事冷眼旁觀到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