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部長官鄭東泳在國會上稱:“最晚也要在2005年實現南北首腦會談計劃。”表現出有意推進第2次首腦會談的意向。就目的而言,沒有理由反對南北首腦會談。2000年6月,政府曾不顧各方的反對推進了第一次首腦會談,爲南北和解和韓半島和平做出了巨大貢獻。如果南北首腦會面並可以握手言和,將會成爲雙方從相互不信任走到互相信賴的一大進步。
但爲了會談的成功舉行,一定要堅守幾項原則和前提。第一:要切記第二次首腦會談是爲了南北的和解。北韓國防委員長金正日曾在2000年南北共同宣言中承諾“將在適當的時期訪問漢城。”但過了4年還未兌現這個承諾,在這一點上錯在北韓。北韓應該爲信守承諾而努力,因爲這並非我們遷就北韓或單方面做出努力就能解決的問題。有必要讓北韓明白,不信守南北首腦的協定,南北關係就很難得到實質性的改善。
第二:推進南北首腦會談要遵守透明化原則。鄭東泳發言後,統一部解釋稱:“沒有改變以前的立場。”用這樣的話很難解除人們對政府“是否在秘密推進首腦會談計劃?”的疑惑。大多數國民至今還清楚記得當時秘密達成的第一次首腦會談是用數億美元的金錢代價換來的。
最後,南北首腦會談推進過程中要表現出坦誠的姿態,因爲這樣才能得到廣大國民的支援。首腦會談不應成爲“隱形會”。目前已經有人懷疑,首腦會談的推進和廢除《國家安全法》之間是不是有什麽聯繫?所以更應該慎重。
如果說南北對話已迫在眉睫,就首先應重新開展因北韓單方面的缺席而中斷的部長級會談。政府絕不能爲了回避目前艱難的國家狀況,而將南北首腦會談利用爲轉換局面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