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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株)公司再次出現經營權糾紛

Posted October. 25, 2004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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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3月份的定期股東大會中,國外資産運營公司Sovereign公司與SK(株)公司展開了經營權之爭,並在投票表決中敗北。此次,Sovereign公司再次出面要求SK(株)公司會長崔泰源退位。

因此,圍繞SK(株)公司選拔經營人士的問題,SK(株)方面和Sovereign公司之間已經出現糾紛徵兆。

Sovereign公司25日通過其子公司Crest證券公司表示:“爲加強企業支配結構標準,希望就董事的資格加入2個新的條款。”並正式向SK(株)方面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

Sovereign公司表示:“SK電信方面,已經在實施被判有罪的人禁止擔任董事職務的規定。此次提案的目的是,使SK(株)公司的支配結構更加透明。”

另外,Sovereign公司還要求加入以下條款:修改SK(株)公司的章程,因可能受到停職審查以上處罰的刑事犯罪的嫌疑被起訴的董事,將在宣判以前停止執行職務,如果被判停職審查以上的處罰,就將失去董事職務。

Sovereign公司的這一舉動,事實上相當於要求因涉嫌SK網路公司財務欺詐問題而等待第2次審判的崔泰源退位。

SK(株)公司對此表示:“Sovereign公司的要求是今年3月的定期股東大會中被否決的內容。考慮到所有股東的立場及法律程式問題等因素,將於28日在中國舉行的董事會議中決定是否舉行臨時股東大會。”

SK(株)公司還表示:“從今年年初開始就在爲加強公司支配結構的透明性而進行努力,公司的經營業績也有所好轉,因此,Sovereign公司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如果SK(株)公司董事會拒絕舉行臨時股東大會,Sovereign公司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舉行臨時股東大會的申請,只要舉行臨時股東大會,雙方就要對“公司章程修改案”進行投票表決。

只要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的股票超過股票發行總數的三分之一,並有出席股東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Sovereign公司的提議,則Sovereign公司的要求就會被接受。

企業界認爲,崔泰源將在明年3月末結束董事任期,並需要在定期股東大會上重新進行競選,因此,Sovereign公司突然提出舉行臨時股東大會的要求,更像是爲應對定期股東大會上的投票表決而進行的“熱身賽”。



金泰韓 李炳奇 freewill@donga.com ey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