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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嚴懲主導並參與全公勞罷工的公務員

政府決定嚴懲主導並參與全公勞罷工的公務員

Posted November. 04, 2004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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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對參加預計於15日舉行的全國公務員勞動工會(簡稱全公勞)總罷工的公務員,追究其責任和處以刑事懲罰。

政府還決定,在舉行總罷工前,積極阻止全公勞舉行罷工投票表決,並對消極應對全公勞罷工的地方自治團體,中斷特別交付稅支援和從政府政策事業評選中排除等予以行政、財政處罰。

法務部長官金升圭和行政自治部長官許成寬4日在漢城鍾路區政府中央大廈發表了包含上述內容的談話文。

政府在談話文中表示:“就總罷工問題,包括投票表決在內的一切集體活動是成爲《公務員法》中刑事懲罰物件的犯罪行爲。主導這些活動的公務員將被罷免,而對參與活動的公務員將追求其責任和處以刑事懲罰。”

警察廳廳長崔圻文當天舉行全國地方警察廳廳長會議,下達了△在舉行罷工投票表決前,拘留全公勞核心執行人員△如果相關部門及地方自治團體提出要求,就封鎖投票表決現場△拘留全部非法集會示威參加者等指示。

全公勞計劃,爲抗議政府將保障團體活動權排除在公務員工會法案之外,於9、10日舉行總罷工投票表決,並於14日舉行大規模集會和示威,從15日開始舉行無限期總罷工。



李賢斗 ruchi@donga.com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