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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稅明年最高需要追加繳納50%

Posted November. 11, 2004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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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開始,以本人名義在全國擁有的住宅價格合計超過國稅廳規定的標準時價(市價的70∼90%的水平)9億韓元時,要對超過9億韓元的部分交納1∼3%的綜合房地産稅。

對超過公示地價標準(6億韓元)的空地(沒有建築物的地皮)將適用1∼4%的稅率,對於40億韓元以上的事業用土地,將適用0.6∼1.6%稅率徵收綜合房地産稅。

綜合房地産稅的物件之外的國民則需要按照住宅0.15∼0.5%,空地 0.2∼0.5%,事業用土地0.2∼0.4%等稅率繳納財産稅。

政府和開放對我們黨11日宣佈,將舉行高層黨政會議,確定上述內容的房地産擁有稅制改編案,如果相關法案能在今年內通過國會,那就從明年開始執行。

據改編案的內容,全國達到6萬名的高額房地産擁有者除了財産稅之外一共要追加繳納6000億∼7000億韓元的綜合房地産稅,而其他的納稅者則只需繳納財産稅。預計國民明年的擁有稅負擔總額將比今年上升10%,達到3.5萬億韓元。

雖然在全國範圍擁有稅負擔減少的人有70%,但是以首都圈爲中心的高價住宅擁有者的稅負擔最高將比今年增長50%。

從漢城江南的73坪的公寓(標準時價爲16億韓元)的情況看,將今年的財産稅和綜土稅加在一起共繳納了306萬韓元的稅金,而明年將375萬韓元的擁有稅和175萬韓元的綜房稅加在一起一共要交納550萬韓元。不過根據稅負擔增加率50%的上限,只要繳納今年的306萬韓元擁有稅的1.5倍——459萬韓元即可。

據當天由黨政制定的法案,列入國稅廳標準市價9億韓元以下住宅所有者需交納的財産稅情況是:△8000萬韓元(徵稅標準爲4000萬韓元)以下0.15%、△超過8000萬韓元∼2億韓元0.3%△超過2億韓元0.5%等分3個階段被適用累進稅率。

雖然作爲此次稅率變更的最低稅率,從現有的0.2%下降到了0.15%,但是隨著被適用稅率的徵稅標準被上調到國稅廳標準市價的50%,因此,即使不是綜合房地産稅的徵稅物件,稅務負擔也會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