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強行修改了更加加強限制大企業的《公平交易法》?政府和在野黨宣稱,縮小金融系列公司的議決權、保持出資總額限制等修改《公平交易法》是市場改革。但重要的是“改革”應帶動的國家經濟的結果。企業難以防禦外國資本對經營權的侵犯的艱難情況進一步惡化後,很難搞活經濟並增強國富。
要求企業不要執著于經營權並加重經營權不安情況的就是縮小議決權。要求進行投資,卻限制投資的就是出資限制。要求企業不要關心經營權是比要求政府“已失去民心,下臺吧”的做法更爲奇怪的做法。經濟副總理李憲宰一方面表示,“應該應對外國投機資本的敵對性收購合併(M&A)。”但另一方面並不阻止將削弱企業的防禦能力的《公平交易法》的修改,並且荒唐地表示,“將積極應用年基金。”
在200強上市企業中,每5家企業中有1家企業擔心外國資本的敵對性收購和合併。銷售額超過2萬億韓元的31家企業中有11家企業對此表示擔心。甚至一些推算結果顯示,經營權防禦費用達技術開發投資的10倍。公平交易委員會方面表示,“曾會見過外國投資者,他們對收購和合併不感興趣。”試問哪里有先預告後收購合併的投資者。
使制度性、社會性環境惡化到企業的資源和努力以及時間全部用於防禦經營權程度後,提高國家增長潛力並恢復經濟無疑是一句空話。只對國內企業加強限制的反向區別對待,只會加快國家資源的外流。如果外國投機資本掌握衆多企業經營權,那麽經濟政策的運用也很有可能被外國資本的利害所左右,而不是國家利益。
證券市場的外國人比重只占17%的日本現在也由政府出面想盡辦法進行本國企業經營權的防禦工作。美國和歐洲主要國家也通過法律制度支援本國企業的經營權防禦。不能不擔心將世界上絕無僅有的“地方標準”堅持說成改革的《公平交易法》的改惡。現在是儘快出臺劃時代的企業經營權防禦對策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