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單靠重課稅無法拯救經濟

Posted December. 13, 2004 23:13   

한국어

經濟副總理李憲宰和行政自治部長官許成寬以及建設交通部長官姜東錫等人於昨日召開會議決定,按原定計劃于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一戶三住宅轉讓所得稅重課稅制度。據悉,他們在會議上還就在年內通過相關綜合房地産稅等擁有稅制修改案的問題達成了共識。綜合房地産稅等擁有稅的修改案已被提交到國會,正在接受常任委員會審議。

因經濟副總理和青瓦台參謀人士對轉讓稅重課稅制度各持己見,還曾引起房地産市場的混亂局面。隨著李憲宰撤消重課稅的延期方案,領導力和威信等各方面都受到了一定的動搖。本應負責經濟運用事務的總理被擠出政策決定的核心,又有哪一個經濟主體會重視他的發言。

有人分析稱,政府爲了安撫大國家黨對綜合房地産稅的反對情緒,曾提出重課稅延期的方案,但發現這一方案並沒有任何意義後又要撤回。如果真是如此,即使受到“無視國民”的譴責也是理所應當。因爲,相信總理的發言而刻意推遲賣房日程的國民將必須交納更多的稅金。

這一決定說明,政府重視的不是建設景氣的軟著陸和創造就業機會等國民的現實性需求,而是抑制投機的“偏向性原則”。當然,政府有必要抑制住宅價格的猛漲和房地産投機行爲,但任何一個政策都應符合時宜,而且過猶不及。就像總理所希望的那樣,住宅投機已趨於穩定,甚至連住宅交易也被迫停止。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一次性上調擁有稅和轉讓稅,住宅市場只有更加萎縮,而且長期供給不足還有可能導致房地産價格大幅反彈的結果。

根據課稅標準現實化,即使不去調整擁有稅也會自然上漲。所以,政府應大幅下調所得稅和註冊稅,並正確調整實施轉讓稅重課稅制的時間,最起碼也要使房地産市場走出低谷。而且在做好徵收稅金的行政準備之前,不應在引進綜合房地産制度的工作上操之過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