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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還有比追究“李基俊人事風波”責任更爲重要的事

[社論]還有比追究“李基俊人事風波”責任更爲重要的事

Posted January. 10, 200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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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總統爲了追究教育副總理李基俊人事風波的責任,決定受理民政首席秘書官朴正奎與人事首席秘書官鄭燦龍的辭呈。但在野黨仍緊抓著國務總理李海瓚與總統秘書室長金雨植的責任論不放,預計要想平息此次人事風波還需一段時日。

總統主張,李海瓚只是推薦,並沒有驗證責任。但作爲國家的總理,很難擺脫政治及道德責任。因總理強力推薦,才會使得驗證過程出現了漏洞。因此筆者認爲,不考慮總理職位的政治性攻防,對推薦前後過程與原因做出合理的解釋並表示道歉才是總理理應對國民做出的事情。

金雨植也應如此。因爲他既是人事推薦委員會委員長,又是驗證過程的總負責人。而且還因與李基俊有個人關係,還引出了“情面人事”的疑惑。作爲秘書室長,應該會全體國民做出合理解釋,而不僅僅是對總統。提交過的辭呈被總統駁回,但這並不意味著不再負起任何責任。

通過此次事件,負責人事基準、推薦驗證、任命等人事系統的執政黨人士的不負責任的態度顯露無遺。“李基俊人事風波”的後續對策不能只局限於辭退一兩名秘書官的程度,而應對整個人事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的整頓。而且不能把“任期滿2年就應退位”作爲長官人事的標準,而應確立一個以國政正確方向及長官的實際業績作爲標準的明確的人事原則。

推薦、驗證程式中的業務領域及責任區分也應更加明確,以免再次發生因實力人事推薦就忽略驗證過程的事件。總統提出的有關引進人事聽證會的方案也是一種方法。要知道,人事是貫穿整個國政過程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