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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如何當上了警察”

Posted January. 13, 2005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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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內定爲下屆警察廳長的漢城地方警察廳長許准榮(52歲)的國會人士聽證會前一天(14日),有人提出了許准榮的病歷特惠疑惑。

13日,據國會行政自治委員會的議員劉正福(大國家黨)透露,1973年3月21日許准榮在大邱統合議員接受體檢,當時他的左右眼視力分別爲0.08和0.06,而色盲檢查上則得到了“2乙種”的判定。

在同一年8月7日的第2次身體檢查中,左右眼視力仍爲0.06、0.02,而且因是色盲而被確定爲“補充役”等級。

因此,許准榮從1976年2月21日開始到第二年的2月19日爲止,在漢城龍山區的國軍電影製作所擔任了警戒工作。

像這樣作爲補充役服務的許准榮在1984年通過外務考試以特招方式進入了警界,因而其過程被提出了疑問。按照當時的警察公務員任用令的執行規則,視力標準被規定爲“眼視力要在0.3以上,矯正視力要在0.8以上,而且不能是色盲”。

一位眼科專門醫師表示:“輕度色弱的情況,到後來也有可能會消失,但是色盲是不可能治癒的。”

許准榮被指出,在軍服務的同時沒有休學,並完成高麗大學行政學科的4年課程的過程也同樣非常可疑。

對此,許准榮方面表示:“但是補充役是工作24小時後休息2天的體制,而且並沒有在軍隊服務期間就必須要休學的根據。”以此主張自己的過去沒有問題。

但是據本報進行確認的結果,許准榮在1976年的第1學期和第2學期分別申請了20學分,從星期一開始就進入教練科目,到星期六爲從爲缺席,他是如何在學校學習的同時到軍隊服務,確實是個疑問。



needjung@donga.com